男子飲酒后駕駛小汽車回家,在回家途中汽車拋錨,于是男子丟下汽車打的回家了,第二天民警巡邏時發現有車輛停在路邊,于是呼叫車主前來挪車,民警發現該男子身上有酒味,通過酒精測試發現其是酒駕,根據法律對駕駛員扣留駕駛證。
今天(16日)上午鹽城市鹽都公安鐵騎在轄區正常巡邏,當巡邏至開元路香城美地南門時發現一輛轎車停在路邊,民警電話聯系車主讓其將車輛移走。
當事人朱某于11時左右駕駛另外一輛轎車來到現場,民警發現其身上有濃烈的酒味,并詢問其是否喝酒,當事人朱某承認自己是昨晚喝多了,今天接到民警通知移車的電話后,就駕駛家中的另外一輛車到現場準備移車。隨即民警對其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,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46毫克每百毫升,當事人朱某對結果沒有異議。
民警告訴記者當詢問昨天是誰把車停在路上時,朱某稱是昨天叫的代駕駕駛的車輛,車輛壞了,代駕就走了。民警通過調取錄像后發現昨天就是朱某本人駕駛的,朱某在錄像及相關證據下承認了昨天酒駕的事實和今天宿酒的事實,民警根據法律對駕駛員扣留駕駛證。
民警友情提示:酒后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,生命誠可貴。
11-05????來源:未知
11-06????來源:未知
11-10????來源:未知
11-17????來源:未知
10-29????來源:未知
10-30????來源:未知
10-16????來源:未知
11-14????來源:未知
11-15????來源:未知
10-25????來源:未知